受疫情影響!搞懂「旅遊退費原則」保障個人權益 交通部公布「超清晰圖表」一目瞭然 

由於新冠肺炎的持續延燒,世界各地都提高警覺心,希望能盡快讓病情受到控制。然而,也因為疫情影響,許多旅客的旅遊計畫全被打亂,紛紛決定取消或是延後,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交通部觀光局也依據各國疫情等級,整理出相關退費標準,希望能幫助民眾保障自我權益。

圖片取自 交通部觀光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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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光局目前將疫情等級分為三級,第一級是注意(Watch),像是泰國等旅遊地區,若是旅客前往觀光,應配合當地的防疫措施。在團體旅遊退費原則方面,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,旅遊費用扣除如簽證費的行政規費以及賠償旅行社費用之後,餘額將退還消費者。

圖片取自臉書 旅行臺灣-交通部觀光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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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賠償旅行社費用的多寡,取決於解約日距離出發日期的天數,再依比例計算,像是在出發日第41日以前,扣除5%旅遊費用;出發日第31日至第40日以內解除,則扣除10%旅遊費用;出發日第21至第30日以內解除,扣除20%旅遊費;出發日第2日至第20日以內解除,扣除30%旅遊費用;旅遊出發日前1日解除,扣除50%旅遊費用;若是出發日當天或開始之後才解約甚至沒有通知,則將扣除全部的旅遊費用。

圖片取自 自由時報


第二級警示(Alert)則是像新加坡、日本、南韓等地,到了此等級的旅遊地區,民眾須採取加強防護措施。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,旅遊費用扣除必要費用,像是行政規費等等後,便是退費金額。值得注意的是,解約方應額外補償他方,但不可超過旅遊費用的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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